俺們是老百姓,就得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這是天經(jīng)地義的。
俺支持從嚴執(zhí)法,也支持交規(guī)從嚴要求,但不支持違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以部門一家的法規(guī)改變了黃燈的屬性。
這是不是真正的把中國老百姓當阿斗了,如上所說;支持交規(guī)的嚴,也支持嚴格執(zhí)法,但要不違法???
這次出臺新交規(guī),是真正的知法違法的,明明交通法規(guī)定,紅燈是停止、黃燈是警示,可偏偏就有些人把它拿出來要挾中國的老百姓,你有
權改寫交通法嗎?這可是人大常委會的權利啊,簡直是無法無?了。
不可否認,新交規(guī)出臺后,沖黃燈的少了,交通次序好了(只是輿論的說法),但也不能說明你以一個部門的法規(guī)就改變了法律權利部門
“全國人大”的制法權啊。
部門、縣以上政府職能部門可以制定實施細則,可以說是加強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組織實施的一方面。但沒有讓你改變也不能改變它的屬
性,紅燈的屬性是;停止燈,黃燈的屬性是;警示燈。
難道他們就連這一點常識都不懂嗎?
俺們理解他們整頓交通次序的急切心理,老百姓也希望有一個好的交通環(huán)境,但是,不能因為這樣,就違反了?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啊,如果
大家都說是出自好心,都來違反法律,刪改法律內容的屬性,那這個社會不都亂套了嗎?
你輕輕一贊
是我大大的動力
粵公網(wǎng)安備 44010502000813號
微信公眾號:小新說車